我市积极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
为确保创业投资企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市发改委将在5月末以前,完成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的年度检查工作,以促进其健康发展,并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和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股权转持义务等优惠政策。省发改委将于6月底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年检工作报告,并对部分创业投资企业年检情况进行抽查。
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已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每季度都要通过“全国创业投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企业相关运行情况,并每年组织实施一次年检。年检的内容主要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年检情况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业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等。对投资运作不符合《办法》有关规定或以虚假材料上报的创业投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不参加年检的创业投资企业,将强制取消其备案资格。
东营市今年将对2012年底前在省发改委备案的6家创业投资企业启动年检工作,具体企业是:山东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东科源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金凯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山东金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营市世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另外,获得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支持的东营经济开发区斯博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是今年备案,暂不参加2013年度年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