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注重***审计过程控制核减清单工程量节约777万元
目前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普遍采用清单模式,由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在招标前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施工单位投标依据。但是由于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受客观因素影响经常调整,清单工程量与实际施工经常偏差很大。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专业性较强,对因为项目方案造成的清单漏项等清单工程量减少的情况能及时索赔,但建设单位往往因自身因素无法及时发现清单甩项及工程量减少等情况,导致多计工程款,造成财政建设资金损失。针对以上情况,审计局严格要求***审计中介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要特别关注清单工程量与实际施工情况的偏差,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界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义务责任,对以下三个方面给予关注,防止施工单位利用清单漏洞套取政府建设资金:
一、随时关注施工方案、路线调整,例如在南三路***审计中,审计组注意到因为施工线路调整,工程量清单中填土碾压减少58916.3立方米,外购土方减少67753.65立方米,共计应调减204.208万元,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审计意见,取得良好审计效果。
二、重点关注施工现场环境,例如在金湖银河项目***审计中,***审计发现该片区部分道路工程招标内容中有,作为在大面积河湖施工挖土区内,不可能出现外购土,以上道路“外购土方”实际是取用金湖银河工程开挖湖、河弃土,不是招标时考虑的外购土,不应考虑土方外购费用,仅应计取现场土方调运费用。审计组据此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减该部分道路工程清单内“外购土方”费用537.6万元。
三、特别关注清单中措施项目,也就是施工措施费,例如通过分析地质勘查报告,发现西湖公园景观工程所处地下水位在2.5米以下,在抽完明水后,清单中“驳岸工程”降水措施项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需要、实际未发生,审计组建议将该降水措施项目予以扣除,仅此一项节约政府投资35.15元。
以上问题通过审计组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有效节约政府资金7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