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完善五项机制创建学习型机关
第一、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研究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同时,制定各阶段学习计划和测验计划,保证学习的长期性和规律性。
第二、保障机制。紧密结合实际,广开渠道,认真挖掘和整合各类学习教育资源,为建设学习型机关提供有效的服务。建立各项学习制度,包括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学习日(月)制度、专项教育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等等,以制度规范学习、保障实效。
第三,动力机制。制定各种相关激励政策,采取考核、评比、表彰等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学习的内动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各项考核指标体系,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并将学习情况与党员干部、职工的评先、评优、晋升、晋级挂起钩来,以树立正确的学习导向,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
第四,联动机制。上下结合、人人参与,坚持“全员学习”。无论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参加学习,做到自我教育、自我学习,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发展,成为复合型人才。
第五,活动深化机制。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活动,如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科室讲座、案例分析等,推进学习成果的深化。 (区司法局 朱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