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司法局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四化建设
今年以来,东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按照省有关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要求,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四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取得显著效果。
一是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覆盖。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把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作为重点,结合村(居)“两委”换届、区划调整等情况,及时对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进行换届和调整,配齐配强调委会成员,全市42个乡镇(街道)、1887个村(居)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覆盖面达到100%,共配备人民调解员6137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组织网络。
二是推进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管理。进一步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过工会、治保的退休人员、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志愿者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拓展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程度,优化基层调解组织人员的配置,提高专业服务质量。深入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活动,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为基层群众提供“定制式”人民调解服务。积极推进调解组织向物业、环保、城建、经贸等新领域延伸,全市建立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37个,集贸市场调委会9个,交通事故调委会5个,医疗纠纷调委会3个,劳动争议调委会6个,物业纠纷调委会1个,保险行业调委会1个,东营区成立的保险行业调委会为全省首家保险合同纠纷委员会,已成功调处各类保险纠纷近百起,涉及金额500余万元。
三是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开展。坚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乡镇(街道)坚持每半个月排查一次,村(社区)坚持每周排查一次,各县区司法局每周向市局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在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期坚持每日排查,实行“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易激化重点事、重点人集中搞好摸底,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达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化解,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健全平台信息报送“数字化”管理。建立起包括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刑释解教管理平台等子系统在内的综合信息化系统,与省内各狱所实现信息共享,在信息核查、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教、未成年子女帮扶等方面实现信息覆盖无死角,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