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对东营翎航港务有限公司水路运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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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现对东营翎航港务有限公司,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的资质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逾期视为无效意见。(联系电话:0546-8019636,联系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25-2号万达金融大厦B座)。
特此公示
序号 | 水路运输经营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 | 水路运输经营范围 | 有效期至 | 备注 |
1 | 东营翎航港务有限公司 | 窦正满 | 鲁东港审批XK(0001) | 山东省内沿海水路运输、拖航 | 2024.12.17 | 有效期 2019.12.18 至 2024.12.17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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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2:44: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