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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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201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下达后,县财政局、县农业局根据全县农业受灾情况,将救灾资金分为两部分,及时下达到各乡镇。其中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户购买生产资料补贴,由各乡镇根据玉米绝产面积按每亩70元的标准将资金直接拨付给绝产农户,补贴面积达到1289.96亩,补贴金额90297.20元,用于恢复再生产补助,努力减少因灾造成的损失;另一部分资金用于各乡镇种植业设施修复补贴,由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对种植业设施进行修复补贴,共计补贴金额1097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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