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新办法
今年,省政府拟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新办法将更加突出耕地保护工作的全局性、系统性,更加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节约集约用地和执法监管,更加强调对加快建立共同责任、经济激励和社会监督机制的重大指导和推动作用。此次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主要突出了三项新措施:
一是考核的评分标准。考核实行评分制,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包括基本分60分和绩效分40分。基本分是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有量、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四项任务目标的分值;绩效分是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全省排序情况、年度地籍变更调查耕地利用情况、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比例、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年末耕地储备库库存数量、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占有的分值。基本分全部完成达标的得60分,有一项未完成或不达标的视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不及格。
二是考核的运行程序。考核工作将首先由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小组根据对各市检查考核情况进行评分,再由省厅耕保处会同规划处、地籍处、征地处、执法局、整治中心等根据工作情况进行绩效打分,二者结合确定最终得分。根据评分结果进行全省排名。
三是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将应用于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综合或相关工作的评价,并进行专项表彰奖励,同时作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政绩观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对于考核评分不及格的,将按照国家和全省目标责任制管理有关规定,按程序依纪依法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