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湖二期南门门卫失职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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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芦湖二期南门门卫失职 | ||
内容 | 有感"芦湖小区物业公司和个别住户不要太狠了,我们全家人就是靠做点小买卖养家糊口,可是车在这停也不行,在那停也不行,不是被物业公司撵,就是被住户骂,这是怎么了,还让不让人活啊,还嫌***有动静,这样做还有没有人性。"一看素质不咋样!你的货车停在那,就影响别的住户出进,你只顾自己,不顾别人,这叫损人利己,物业就应按“条例”执行,芦湖二期南门门卫就是失职。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GQ000****2935 | 提交时间 | 2011-08-10 08:08:08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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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感谢对该问题发表您的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所站立场不同观点也不一样,作为业主应该服从小区物业管理,如有有不同意见可以与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协商解决。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1-08-10 09:49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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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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