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服务升级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形象,县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多项便民措施,把规范、便捷、优质的服务带给广大群众,得到了办事群众的一致认可。
一是推行“不能办”事项登记报告制度。今年,县房管局推行“不能办”事项登记报告制度,制定了“不能办”事项登记报告流程图,同时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回复制、账簿登记制等四项制度为“不能办”事项登记报告制度保驾护航。推行房产登记“不能办”事项登记报告制度,一方面,有效限制了行政权力的滥用,减少了基层部门和一线工作人员在办理审批、行政许可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任意性,压缩了窗口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避免了行政行为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便民、利民和惠民,让企业、群众对办得成的事感到放心,对办不成的事感到理解,对登记机关的服务态度感到满意。另一方面,实现了房产登记行为的阳光操作,将办事流程和行政权力置于更有效的监督之下,成为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工作流程、改善房产管理部门工作面貌的一项重要途径,力争打造“阳光房产、效能房产、法治房产、和谐房产、创新型房产”。
二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提高工作效率。县房管局通过整合,按照“应进皆进”的原则,将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商品房预售管理等涉及房管部门工作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实现所有审批项目、审批流程在窗口完成,做到窗口收件、审批发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的,属即办结的当场办结;属承诺件的,商品房预售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县房管局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理念,力争为开发企业、办证个人等服务对象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服务。在交易旺季,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提供延时服务,做到只要办事群众有需要,只要窗口还有群众办事,一定将群众的事办结后才离岗,决不让办事群众多跑一趟路。同时,对不能到场签字的人员,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在一些重大项目上,开辟绿色通道,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给企业、办事群众带来了极大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