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兵役登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现对我县2014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常住户口在本县,今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镇武装部,街道办事处、县直武装部(机关工委)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二、兵役登记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5月31日,集中登记时间为5月上旬,单位集体组织的兵役登记由各兵役登记站确定时间,零星人员的兵役登记时间为每周二、四。
三、凡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不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除院校招生录取者外,其它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由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四、兵役登记期间,各镇(办)人民武装部要对往年已经登记的年满19周岁和20周岁的应征公民进行复核,掌握数量分布和变化情况。
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值班电话:6962668
二O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