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红十字日博爱月活动
5月8日为红十字日,我县举办了红十字会宣传、义诊、造血干细胞志愿者捐献活动,正式启动了“5.1日-5.31日”红十字日博爱月活动,县领导孙元荣、崔新花、王永民出席活动现场,据悉红十字日博爱月活动将陆续举办群众性初级救护培训、争当“爱心宝宝”――让孩子与爱心共同成长等活动。
5月8日,县卫生局派出10名“高青名医”, 在华盛广场举办了集内科、骨外、普外、儿科、妇产科等多专业的大型街头义诊活动,场提供医疗咨询、健康常识、疑难病症诊治等医疗服务,发放了2000多份“5.8红十字日”知识宣传单。同时,县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群众关心的新农合报销、就诊流程等问题给予详细解答和政策咨询。并组织部分青年志愿者,在县妇幼保健院开展一次造血干细胞捐献活动,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的重大意义。同时,为所有捐献者填写《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表》,颁发造血干细胞志愿者捐献者荣誉证书,为中华骨髓库的壮大贡献力量。
“5.8红十字日”宣传知识
红十字精神:人道、博爱、奉献
红十字会工作目标: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
红十字会性质: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红十字会宗旨: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促进和平进步事业。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场救护创始人亨利.杜南。1948年,红十字协会理事会决定把每年的5月8日定为世界红十字日。
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
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的二十字方针: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尊师爱幼、助人为乐
红十字会工作中的三大捐献是指:无偿献血、遗体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三大捐献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代表社会文明的风范。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中国红十字会的会徽是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中国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红十字会的募捐活动是依法开展的,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红十字志愿者权利:申请并优先参加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培训;要求获得从事红十字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申请成为基层红十字会的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申请并优先获得红十字会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人道救助和志愿服务;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红十字会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红十字志愿者义务:认真履行红十字志愿者誓言、志愿服务承诺、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及志愿捐献遗体器官承诺;自觉遵守红十字会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红十字会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自觉维护红十字会组织和红十字志愿者的形象;自觉履行红十字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其它义务;红十字志愿者每年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