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一行到我县检查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和淄博市地方史志
4月24日,市人大副主任王树槐在市史志办主任毕建国陪同下来我县检查《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和《淄博市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县领导于新华、张瑞、张欣欣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福春作汇报。
市人大副主任王树槐在认真听取了我县关于《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和《淄博市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后,就我县地方志工作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办公经费等方面与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并讲话。王树槐在讲话中说,高青县的地方志编写和年鉴编纂工作多措并举、统筹安排,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王树槐要求,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地方志编纂工作,要配备有能力、文字功底扎实的工作人员;要统筹规划、巧妙安排,把修志工作当做一项事业来抓,不断归纳总结,积极努力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
县人大副主任于新华表示,我县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大《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和《淄博市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的宣传实施力度,高标准、高质量,认真做好高青县地方志编纂工作,把修志、读志、用志等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好,使地方志工作不断规范、科学,迈上新的台阶,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有力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