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镇三举措开展百优创建活动
青城镇在“创先争优、争做高青先锋”活动中,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百优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公开栏等途径,对“百优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特别是在镇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现实表现优异的村,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报道,为“百优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开展“百优创建”活动,由镇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和各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和综合考核,要把创建工作与全镇中心工作的落实和重点项目的推动结合起来,体现创建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措施,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要把“百优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有利契机和有效抓手,科学设计创建的内容、标准和载体,确保创建活动的健康顺利进行。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百优创建”活动作为一个“比、学、赶、超”的机遇。严禁在活动过程中搞形象工程,搞面子工程,严禁劳民伤财,严禁为创建活动突击花钱、假公济私,严禁在创建过程中给基层增加负担。要以“百优创建”为载体,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为重点项目服务、为基层组织服务。要坚持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增强活动成效,确保达到预期目的。(通讯员:杨凯 王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