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组来我区督察环保工作
4月5日—6日,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杰带领督察组来我区督察环保工作,区委书记宋振波,区委副书记、区长白平和陪同。
为落实中央对环保督察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我省出台了《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本次督察主要是对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督察,突出权威性、重督政、严追责、常态化。
督察中,省环保督察组听取了我区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到部分镇、企业进行了实地督察,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工作部署,推进环保工作进入常态化、长效化。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整治。要全面履行环境监测管理职责,充分发挥监测数据的作用,推动环保工作科学发展。
宋振波、白平和表示,开展环保督察工作是对我区推进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对存在的问题要按督察组要求逐一整改到位。要深入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倒逼工业转型升级和质效发展,促进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