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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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1日发表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30日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在张店举行,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并讨论中共淄博市委书记讲话;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讨论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举行大会选举;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政协淄博市委员会2020年协商工作计划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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