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8年 第2期)
根据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2018年2月27日至28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我区于2018年2月27日10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于27日12时0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为做好此次应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落实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二、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废气排放企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凡出现小时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整改。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淄博经济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