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三项措施做好2015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三项措施做好2015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为规范企业信息公示行为,督促企业诚信自律,根据省局、市局通知要求,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对省局局随机抽取的18户企业、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户投资担保类企业、36户个体工商户、12户补报年报申请恢复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的2015年度年报公示信息,全面组织开展抽查工作。
一是立即召开会议,分解细化工作。接到抽查企业名单后,我局立即召开会议,解读文件精神,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合理调配抽查人员,将被抽查企业名单和完成时间表下发到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所,确保抽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是严格抽查程序,确保效果。要求检查人员在实施实地检查前“做足功课”,通过网络监测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被抽查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是否属实等进行仔细核查,同时根据我区特点,对所有被抽查企业全面实施实地核查登记住所,保证抽查通知全部送达到被抽查企业。
三是及时上报,总结经验。核查工作结束后,各市场监管所把核查信息及时把企业抽查结果报送区局企业注册科,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结果按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共享信息。
截至目前,我区被抽查企业18户中,18户正常。被抽查的1户投资担保类企业正常。被抽查的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被抽查的个体工商户36户中,33户正常,3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拟标记经营异常状态。补报年报申请恢复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12户中,10户正常,2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拟标记经营异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