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纵横三级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
安全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追求,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前提,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保障。一直以来,开发区始终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动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开发区积极构建纵横三级安全监管体系,即以监管主体划分的纵三级网格化模式,和以监管等级划分的横三级“红、黄、蓝”管理,并细化到每个村居,真正实现安全监管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
网格化模式,实现安全监管纵到底
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行业与属地划分,形成网格化监管模式,通过对每一个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定人、定责、定考核奖惩,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无缝隙、全覆盖,形成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开发区网格共分三级,其中,开发区为一级网格(中心网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为二级网格(直辖网格),各企业、各监管领域等为三级网格(基本网格)。二级网格由一级网格负责安全监督管理、检查、监控工作,三级网格由二级网格负责安全监督管理、检查、监控工作。同时,所辖企业应细分网格到车间(科室)、班组、工段。
对实施网格化管理的每一个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考核奖惩机制”,切实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奖惩分明。要对安全生产重点单位进行挂牌公示,并确定负责每个重点单位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人、挂包领导、村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员,并在公示牌上注明。领导责任人和挂包领导要经常检查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红、黄、蓝”管理,实现安全监管横到边
根据各类监管对象的危险程度,划分“红、黄、蓝”三个等级。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纺织、矿山企业、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林防火公墓区、水库、校车路线等重点安全防范单位及人员聚集场所作为红色一级监管对象。中型企业、建筑工地、社区文化场所、敬老院、集市、道路交通、山林与耕地交际处、塘坝等单位或场所作为黄色二级监管对象。小型企业、人员密集社区作为蓝色三级监管对象。
一是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采取红色一级管理单位每季度检查不少于3次,黄色二级管理单位每季度检查不少于2次;蓝色三级管理单位不定期抽查的频率进行检查。同时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上级会议要求,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检查。二是三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对红色一级、黄色二级、蓝色三级安全生产管理单位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者,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三是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台账登记制度。要求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复查情况等内容及时记入台账。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复查情况要如实填写。
设立监督员,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
辖区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安全生产监督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对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动态化、即时化信息上报。
安全生产监督员作为本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村(社区)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政策宣传、信息收集、上报非法违法行为、事故(事件)报告等4个方面的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员通过填写工作日志,记录日常巡查情况等方式,全面采集整理村(社区)内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各类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向开发区安监局报告本村(社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严格执行信息“零报告”、“周报告”制度,每周上报一次本村(社区)内非法违法行为及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