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职工参保手续一次办好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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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1日发表
即日起,为推进“一次办好”,提高用人单位为职工参保的便捷度和满意度,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职工参保登记工作,在用人单位到我区劳保处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时,新参保职工未办理就业登记或劳动合同备案的,可以凭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签到表等能够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需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的用人单位,请到周村区市民之家二楼东大厅110和111号窗口办理,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533-6176161。
区人社局也在这里提醒大家,为了更好地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利益,还请用人单位在办理完参保手续后,及时补办就业登记和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大家可以扫描下图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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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4:28: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