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协十二届八次主席会召开
1月16日,区政协十二届八次主席会议召开。区政协主席刘承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区政协副主席王博、丁修海、张新清、李绪苹出席会议。党组成员房杰、区委统战部负责人、区政协机关各委办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博山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政协第十二届博山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政协第十二届博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推举报告人,政协第十二届博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并推举报告人,政协第十二届博山区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文化委员会2018年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书面),审议了人事事项,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博山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常务委员轮值名单(草案)、各组召集人名单(草案)和提案截止时间的通知(草案),《政协博山区委员会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政协委员联络室、优秀界别召集人、优秀政协委员的决定》,《政协博山区委员会关于表彰2018年度优秀政协提案的决定》,关于召开区政协十二届九次常委会议的有关事项。
刘承志指出,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即将召开,要充分认识开好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提案质量,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切实履行好政协各项职能;要注重细节,精益求精,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环节都细之又细,严之又严,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