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对周村区高青县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市级督导评
9月19日、20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评估组,对周村区(含经开区、文昌湖区)、高青县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工作进行市级督导评估。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军出席评估反馈会并讲话,省督学、市教育局总督学高权,市教育局副县级干部晏刚全程参加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组依据国家评估办法和工作规程,针对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等方面31 项指标及6个否决项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验证、个别走访交流等形式,对周村区(含经开区、文昌湖区)、高青县共26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实地验证,分教育综合、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经费四个方面进行了反馈。
于军在反馈会上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一肩挑着民生,一肩挑着民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具体体现,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全面推动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践行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以创建为契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持续推进教育公平,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优质教育。二是明确创建目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是缩小县域教育城乡差距、推进市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实现教育内涵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的重要路径。三是坚持精准创建,认真研读评估办法、规程,准确把握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导向,优化创建路径,突出区县特色,坚定目标,强力推进。四是高标准整改,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创建机制,大抓落实,狠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以高标整改促进教育品质提升。
各区县表示,将进一步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迅速对反馈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明确整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据悉,2017年4月教育部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后,我市确定了各区县同步启动、全市整体推进、分类分批创建的工作规划,于2017年底全面启动。2019年8月***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国家评估认定工作全面启动。对区县进行市级督导评估是创建工作的规定程序,将对全市“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