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市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淄川区杨家庄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
淄川区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淄川区太河镇杨家庄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川水〔2017〕55号)收悉,根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我局组织专家对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方案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研究,对2016年市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淄川区太河镇杨家庄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区位于淄川区太河镇,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对于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发展生态旅游和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二、同意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建设指导思想、工程布局、建设内容、工程设计以及资金筹措方案、效益评价等内容。淄川区太河镇杨家庄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24hm2,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溢流堰4座,现状溢流堰两侧护坡20m,营造水土保持林8hm2,封育治理11.5hm2,新建生产道路202m,道路两侧设垃圾集中箱5个。工程概算总投资67.27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资金65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村受益群众投劳折资筹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批复抓紧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按时完成计划任务。要强化工程质量控制和资金管理,建设一流精品工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落实好工程建后管护责任,巩固治理成果,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