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反腐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5起;公开通报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0起;处分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3人……过去一年,市纪委监察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狠纠“四风”:“重锤”常敲,纠治“四风”问题25个
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严格标准程序,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20%以上。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清理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2万余平方米。加强公务用车监管,收回、清退公车23辆,对全市1100多辆公车安装GPS管理系统,对4起公车私用案件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给予6名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制定出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规定》,查处违规行为5起并在全市通报曝光。狠抓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深入各部门单位、旅游景点、大型酒店等场所开展明察暗访12次,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25个。
剑指庸懒散:深化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处理30余人
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纠正查处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效能低、服务态度差等问题11个,问责处理13人。创新开展“百姓电视问政”活动,组织12个民生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进电视直播间,公开接受群众质询,通过真评、真问、真改,力促作风转变、效能提升,通过开展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60个,问责处理18人。深化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被评议单位扩大到150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40个服务行业和11个监管与执法单位全部纳入评议范围。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以评议促进作风改进。
严惩腐败:打“虎”拍“蝇”,处分党员干部105人
深入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探索完善“再监督、再检查”方式,重点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招投标等工作,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和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去年共发现问题9个,问责18人。大力推进派驻巡查工作,去年共对10个部门单位进行了重点巡查,发现问题17个,移交问题线索9个,给予2人党政纪处分。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坚持重拳出击,2014年全市共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5起,同比上升22%,其中大、要案40起,移送司法机关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60余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105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8人,开除公职处分11人;查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
另外,2014年,市纪委立足抓早抓小,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组织2722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德廉知识测试,采取下谈一级的方式对全市6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教育,开展市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创新基层办案模式,探索实行镇街办案协作区制度,整合镇街办案力量,集中查办大案要案,有效增强了基层办案能力。突出主业主责,将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为15个,进一步规范镇街纪委书记分工,明确要求镇街纪委书记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把主要精力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确保了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