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刚柔相济解纷争 尽化干戈促和谐 |
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
近日,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的王平来到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当他拿到企业支付的50000元工伤赔偿金时,激动地说:“咱们仲裁委这么短的时间就帮我解决了大难题,太谢谢你们了!”。这起案件的快速处结,得到了服务对象的赞誉和肯定,也是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推行规范化建设以来,取得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以优化调解仲裁工作质量、提升办案效能为重心,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成效明显。截至四月初,已受理劳资纠纷投诉案件135起,涉及赔偿金额370余万元,赢得了广大企业和职工的一致赞誉,为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推进仲裁组织建设规范化。按照布局合理、庄重严肃、注重实用的原则,市人社局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仲裁庭,同时调整仲裁员队伍,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了办公和办案场所的分离,达到了机构、人员、设施、制度四到位。
推进仲裁员工作行为规范化。该局制定了《仲裁员行为规范》,明确语言规范、行为规范、文字规范、仲裁员仪表等事项。仲裁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坚持做到强化学习意识、强化配合意识、强化自律意识;重程序、重效率、重依据、重调解。
推进仲裁办案过程规范化。对立案、庭审、结案送达和文书归档等整个办案过程都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执行,每一案都在法定时限内结案。庭审及制作仲裁文书都严格依据《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等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办案。进一步健全案件分类处理机制,对复杂案件,及时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对需中止审理的案件,制作中止决定书并书面送达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避免当事人产生误解,真正做到开标准庭、办标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