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锦市街道人社中心积极落实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按照上级人社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的通知要求,自10月27日起,制锦市街道人社中心联合居委会通过张贴、发放宣传资料,认真开展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政策宣传活动,为其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受到小微企业方面的热烈欢迎。
新政策体现了24字工作要求,即“提高标准、降低门槛、减少环节、比对信息、预拨资金、公示发放。政策规定,将对各类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发放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上述成功创业者招用失业人员和本市生源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申请岗位开发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