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召开区委编委2021年第三次会议
6月8日下午,天桥区召开区委编委2021年第三次会议。区委书记韩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亓伟出席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区委编办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机构编制工作有关事项。
韩伟指出,实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是《***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要求,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举措。希望大家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韩伟强调,区委编办作为具体承办机构,要完善机制,细化措施,严格规范落实好《办法》提出的各项要求。要在加强机构编制报告综合分析利用上多下功夫,将报告内容作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问效、开展职能运行监管的重要依据,为推动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提供保障和支持。
区委副书记刘小兵,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程松,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