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乡建设委开展2013年春季在建工程安全大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在建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区质安站按照“2421” 监督管理机制运行节点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历时一个月的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春季大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主要包括在建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实体检查;违章工程查处;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加强社会监督,送达《致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公开信》等内容。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情况、施工质量情况、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尤其对处在在基坑及模板施工的工地进行严格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严重隐患及问题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监督落实整改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除给予责令停工整改、记录不良行为并通报批评、移送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等处理外,对情节严重的,还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准入清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济建发字〔2011〕3号)进行相应处理。
通过春季大检查,将有效消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督促各参建单位强化管理,为保障全区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全年平稳运行夯实基础。(作者:区城乡建设委 肖琳 苑玮 编辑:闫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