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茂名
中共茂名市委八届十次全会于前日闭幕。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了近年来茂名和谐社会建设取得的成绩、分析了构建和谐茂名面临的形势,审议通过了中共茂名市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推进和谐茂名建设的决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我们对此表示热烈祝贺。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和谐社会建设的会议。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到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思考,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来谋划,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来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中国经济社会整体向前发展产生巨大推动作用。省委九届九次全会明确了广东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了广东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走在全国前面的使命和责任。贯彻六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推动和谐茂名建设,是摆在全市广大干群面前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完成中央和省委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满怀信心,有所作为,切实加快茂名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近几年来,尤其是******2003年4月视察广东提出科学发展观之后,市委进一步增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加快了和谐茂名建设的步伐,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围绕把茂名建设成为粤西经济强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特大城市的总目标总要求,狠抓发展第一要务,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狠抓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机制;狠抓文化名城建设,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在新一轮经济发展潮中逐步掀起新一轮的文化发展潮,着力巩固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撑;以“告别泥砖房工程”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十项民心工程,狠抓稳人心、暖人心、得人心的实事,强化构建和谐社会的群众基础;狠抓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环境;正确应对社会矛盾凸显形势,着力消减不和谐因素,初步形成了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狠抓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固本强基工程,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问题。全市城乡、区域发展还不够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资源的矛盾持续存在;社会阶层和就业结构变化加剧,人员流动性强,社会管理压力加大;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各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亟待解决;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部分基层党组织管治乏力,应对复杂局面和驾驭大局的能力不强等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为重点,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把全会形成的《决议》落到实处,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乘势而上,突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不断推动茂名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成就。
建设和谐茂名,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实现茂名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和谐茂名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
《茂名日报》(2006-11-23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