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清理漏征漏管户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整治税收秩序,加强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减少漏征漏管户,保障地方税收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漏征漏管户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凡在茂南区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清理的重点:1、已办理工商登记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2、按规定不需办理工商登记而由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3、应办理工商登记而未办理,但已发生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4、已纳入税务管理,但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5、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的单位和个人;6、其它存在漏征漏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
三、处理方式:属清理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对照本通告规定自查自纠,从通告之日起,凡于2012年6月15日前主动到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的或履行纳税手续的,可依法从轻处理,从2012年6月16日至7月30日为税务机关重点清理阶段,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并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为举报者保密,经查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举报电话:0668-12366。
特此通告
茂南区地方税务局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