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联合竞选56名中小学校长
本报讯 26日,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公告,在全市范围内竞争选拔56名中小学正副校长(内容详见本报今天07版)。
按照市委的部署,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在全面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56个正副校长岗位拿出来进行竞争选拔,并以此举作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全市校长队伍建设、促进茂名教育科学发展、加快创建教育强市的重要举措,这在全市尚属首次。
据了解,本次选拔范围是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公务员和公办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市直属学校职位面向全市选拔,县(市、区)学校职位面向本县(市、区)选拔。报名资格条件是,4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务员参与竞争的,须有4年以上教学、教育管理工作经历;现任职务与报名职位同一层次或任下一层次职务3年以上(其中,参与正职职位竞争的,任下一层次职务2年以上)。教师参与竞争的,须是现任职务与报名职位同一层次或任下一层次职位满3年以上;参与中学正副校长职位竞争的,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参与小学正副校长职位竞争的,须具有小学高级以上职称;获得硕士学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可以不受任职经历条件限制,直接参加中学副校长和小学正、副校长职位的竞争。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任职年限等时间计算以2012年7月31日为线。
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填写《茂名市2012年竞争选拔中小学校长报名表》(可登录茂名组工网:http://swzzb.maoming.gov.cn或茂名教育信息网:http://mmjynet.com),于8月1日至8月8日到所属县以上教育部门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经能力测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等程序后,确定任职人选,办理任职手续。
本次联合竞争选拔的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为体现竞争选拔校长工作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同志对这次联合竞争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竞争选拔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