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港区检察院严惩侵害民生犯罪
本报讯 去年以来,茂港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检察业务、队伍管理精细规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跃上新台阶。
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严惩侵害民生犯罪案件。2012年该区依法批准逮捕177件290人,依法提起公诉227件367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6件26人。坚持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和涉检上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及时处理好涉诉涉检问题,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1件166人次。全面落实刑事审判申诉及刑事和解制度,成功调解3起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有效的缓和和化解了部分社会矛盾。
坚决惩 治和预防 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注重办案效果。共立案查办各类 职务犯罪案件9件15人,同期比分别增加了225%和375%。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二是规范执法办案。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对办案工作区进行改造,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并坚持审录分离和随案移送审查,不断加强对办案各个环节的督导和巡查,坚决杜绝不文明办案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先后共对11件 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个案剖析;向发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份,均被采纳与落实。该院针对种粮直补的虚报情况, 向坡心清河村委 会发出的检察建 议书,被评为“茂名市十大 优秀 检察建议书”。该院与区地税局联合 编撰、设计的《税 务人员预防 职务犯罪宣传画册》被 全市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和税务系统推广。
切实强化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依法追捕29人;不予批准逮捕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7件次。决定不起诉2件2人;成功抗诉3人;提出量刑建议141 件。共受理不服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13件。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向市检察院建议提请抗诉1件;向区法院提出再审建议1件;和解结案1件;终止审查6 件。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构建“和谐”检察。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 价值观教育和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提高全体干警素质。集中学习新《刑事诉讼法》,使干警的 法律理论水平 、业务能力以及 案件质量均 有了明显提高 。全年共 组织干警参加各类 业务学习培训200多人次。目前,全院检察干警本科率100%,75%干警具备了检察官资格和司法资格 。该院控告申 诉检察科荣获“广东省青年文明号”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