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食品企业证后监管
本报讯 去年,省质监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决定从2012年5月1日起,由各地市质监局承担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工作。一年来,市质监局不断完善食品生产许可监管体制机制,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全市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共621 家,其中市级发证137 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获证后生产许可条件保持不变,提升企业的质量竞争水平,推动质量强市战略的深入开展,市质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证后监管工作。
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督查行动。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掌握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和获证后生产许可条件达标情况。行动中随机抽取了20 多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核查企业的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生产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或相关审查细则规定的条件,暂未发现企业落实食品生产许可项目实际情况与获证条件不一致的现象。
建立企业巡查档案,实施动态管理。采取分类监管办法,对巡查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证照资质、生产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把关等方面的情况实施督查。对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备案,杜绝食品生产企业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定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生产,保持发证时条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突出重点环节,提高对获证企业证后监管的有效性。以抽检发现产品不合格率高的行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主要检查企业出厂检验和原辅材料的检验、进出库的管理和记录。加强对无证生产食品企业的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指导督促企业申请取证,依法查处无法达到取证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坚持执法打假责任制与食品质量监管责任制相结合。针对食品企业类别制定有差别的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巡查重点。对抽检产品合格率低的企业进行不定时监督抽查,定期回访获证企业,及时发现和指导企业解决影响产品质量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