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超标配备公车严格公车经费支出
本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坚持厉行节约,不断压缩公车消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遏止公务用车支出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日前,高州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从2014年3月至12月止,在该市开展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专项行动。
这次专 项行动由 该市纪委 牵头负责、 财政局 配合, 具体工作由 该市小汽车定 编办组织实施,专项行动 内容包括 违规配备使 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 用一般公务用车、未经审批购车、违反 规定报废过户更新车辆、违 反 规定借 车、长期租赁车辆 、违 反专业 用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车 随人走 、违规占 用公务用车为个人相对固定用车、违反规定使 用公务用车 购置和运行 维护经费、 放任 公务用车 购置和运行 维护经 费支出 增长等12种情况。专 项行动分动 员部署、 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来开展。
该行动重点对2011年以来开展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自查自纠。该市纪委将牵头组成督查组,采用明察暗访、抽查相关资料、实地走访、电话访谈、谈话了解等方式,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进行抽查监督,同时,督察组对照公车消费支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数据,对违规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部门开展重点暗访抽查;在清明、中秋等重要时段,对各单位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节假日封存及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该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严肃认真对待专项行动,以动真碰硬的行动反对“四风”。对整治工作态度消极、简单应付,自查自纠不到位,以及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及问题反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效果不好的,将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依据,对顶风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纪违规的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