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拟征收土地公告骆马湖征公告〔2021〕18号
受宿豫区人民政府委托,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利益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晓店街道峰山居委会一组、集体;周庄居委会董庄组、贾庄组、南庄组、徐庄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 9月2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网站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27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恒嘉 联系电话:84837275)
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