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给以下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登记企业名称:宿迁鸿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婷
地址:宿迁义乌国际商贸城精品街二期六号街十号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1MA1MBD5F90
经营许可范围:易制爆危化品:硝酸银、氯酸钠、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硝酸;一般危化品: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甲醇、乙酸[含量>80%]、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硫酸汞;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7天内,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公示期间受理处室:行政审批局经济事务审批处,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联系电话:88859106。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