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区村(居)委会有了身份证
2月5日,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为黄海街道南苑社区居民委员会颁发了我市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该社区也成为盐城市首个拥有特别法人“身份证”的居民委员会。有了这张证,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将能够以法人身份独立开展社会、经济活动。
近年来,由于法律没有明确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事主体地位,无法为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约了其社会、经济活动事项的正常开展。南苑社区居委会书记卞志友说,以前社区想引进一家社工服务企业,并向其采购一些惠民设施,但居委会没办法与企业签订合同或招标。“因为我们不是法人,在身份上没资格,只能上报街道,由街道出面。”卞志友说,现在有了特别法人身份,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尤其是村委会兴办集体经济,就可以在市场上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了。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划为特别法人。据此,城南新区在全市率先启动村(居)委会特别法人身份核发工作。从2017年11月开始,陆续完成了全区37个村(居)委会数据录入和比对、证书印制以及村(居)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成工作。截至目前,城南新区9个村民委员会和28个居民委员会的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已全部发放到位,在全市率先完成村(居)委会特别法人身份核发工作,全区所有村(居)都收到了这张特别法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