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盐城港滨海港区北区通用码头二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的公告
根据业主单位申请,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正在对盐城港滨海港区北区通用码头二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核。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防治海洋工程建设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和国家海洋局《海洋听证办法》、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江苏省海洋听证规定》的规定,受省海洋与渔业局委托,我局将对盐城港滨海港区北区通用码头二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举行听证会(听证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盐城港滨海港区北区通用码头二期工程位于滨海港区北防波堤南北两侧。本工程新建1个10万吨级码头,新建码头的年通过能力为400万吨(其中钛磁铁矿250万吨、红土镍矿120万吨,矿建材料30 万吨),并建设散货堆场区以及相关生产、生活辅建配套设施。本工程水域设置两个调头圆,码头前方布置满足5万吨级船舶调头的回旋圆,回旋圆直径为446m;靠近港池东侧布置满足10万吨级船舶调头的回旋圆,回旋圆直径为500m。设计底高程应满足10万吨级船舶通航,取-14.5m。本工程陆域布置两个堆场区,分别为码头前方堆场区和码头后方堆场区。码头前方堆场区布置在防波挡沙堤南侧,码头后方堆场区布置在防波挡沙堤北侧规划的通用作业区。本工程申请用海总面积31.7380公顷,其中填海造地用海面积25.1397公顷,港池用海6.5983公顷。本工程总投资82429.18万元,工程施工期约2年。
需要参加听证的单位、个人、利害关系人,请于2016年3月3日前向我局或滨海县海洋林业渔业局提出参加听证申请。我局将依照《海洋听证办法》的规定,确定听证参加人。
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515-88236782;传真:0515-88335972;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文港南路12号;滨海县海洋林业渔业局海域管理科联系电话:0515―84223940,传真:0515―84235885,电子邮箱:bhhyyyyyj@163.com,地址:滨海县新建南路17号。
特此公告。
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