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8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960万套铁铝两(含以上)轮车零件及其相关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创新大道南侧 |
建设单位 | 泰州久裕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21932.505万元于原有厂房建设“年产960万套铁铝两(含以上)轮车零件及其相关制品项目”,主要用于从事铁制花鼓和铝制花鼓的生产,新建一条磷化生产线,一条电泳生产线以及一条阳极氧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建成后全厂预计年产铁制花鼓480万套、铝制花鼓480万套。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1、建设单位于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9日在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于2018年10月22日-11月2日在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2020年3月16日企业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报批前公示。 |
主要环境有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如下: 1、废气 淬火废气经捕集后进入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 标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焚烧炉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 标准后由15米高的FQ2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表6后由15米高的FQ3-FQ5排气筒排放。移印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 标准后由一根15米高的FQ6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 标准后由一根15米高的FQ7排气筒排放。综上,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有效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废水经公司废水预处理装置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盘头中沟。 3、噪声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相应的减震、隔声措施,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在经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可确保厂界噪声均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危险固体废物暂存在专用的危废暂存间内,并采取必要的防渗、防漏处理,符合危险废物的暂时储存要求。 |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 反馈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