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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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2017年1月8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钱飞检察长所作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和今后五年及2017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系列***精神,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两聚一高”和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改革创新,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奋力超千亿、全面达小康”奋斗目标,建设“强富美高”新兴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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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6:46: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