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物价局教育局联动调整靖江市滨江新区办事处阳光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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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收费管理工作的成效,根据《公办幼儿园试行保育教育收费动态管理的通知》,靖市物价局近日会同教育局对靖江市滨江新区办事处阳光幼儿园、靖江市滨江新区办事处越江幼儿园和靖江市地中海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实施了保育教育收费动态管理考核。经考核上述3所幼儿园的考评成绩达到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联动调整指标。根据考核联动规则,上述两个独立教学点将于2017年秋季起,执行省优质幼儿园中准收费标准(400元/生·月)基础上,上浮20%的收费标准,即480元/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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