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桥镇财政所严要求开展财务年终清理工作
为做好2016年财务年终清理工作,马桥镇财政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按照马政发【2016】61号文件“镇政府关于做好财务年终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召开了财务年终清理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三个要求,即“落实预算、核实往来、盘实资产”,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落实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依照镇人代会通过的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分类、款、项落实预算收支任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按法规、按合同收取税费,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财政所所长负责财政收入入库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及时安排好年度财政预算支出,保证各项预算支出指标款项全部拨付到位,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涉及到追加或减少财政预算收支指标,及时提请镇人大批准方可实施。
二、核实财务往来,清算债权债务。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从11月份开始逐户逐笔核对上下级财政往来、单位与单位往来、单位与个人往来,对未达账事项要做好相关账户财务处理,具体业务事项由总预算会计负责审核;及时清算债权债务,对长期(二年以上)拖欠政府应收往来款的债务人发出“限时还款通知书”,防止产生呆账,不断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三、盘实镇级财产,做到账物相符。全面清理盘点镇政府所有资金、资产、资源,按 “三资”属性分门别类进行财产核对,发现盘盈盘亏财产需查明原因,及时上报镇政府领导批准后做好相关财务处理,确保“三资”账户余额数与财产盘点数相一致;财政所出纳会计、实物会计人员负责“三资”保管工作,并实行定期盘点,做到集体财产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