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地税持续优化服务精准落实优惠政策
今年以来,靖江地税全面贯彻落实苏政发[2016]26号文件和泰州市政发[2016]68号文件提出的十项具体措施,牢记政策不落实或不及时也是税务机关“不作为”的理念,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截止8月,该局共受理税收优惠事项361个,减免金额14228万元:其中落实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企业所得税优惠31户,减免金额103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10户,减免金额3382万元;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企业所得税优惠61户,减免金额1387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12户,减免金额755万元。2016年我局共优惠小微企业所得税452户,优惠金额225.04万元;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7806户次,优惠金额***.88万元,免征地方教育附加7806户次,优惠金额43.25万元;对困难性企业减免房产税2户,优惠金额 196万元,减免土地使用税1户,优惠金额9.8万元。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基金退库工作,按照简易退库流程办理了退库手续,累计办理退库手续1651户,退库金额328.7万元。
一是拓宽宣传渠道。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邀请主流媒体,从优惠对象、政策内容到备案方式等多角度广泛宣传。外网同步更新税收优惠政策,开设“在线访谈”提供咨询,持续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
二是优化纳税服务。在纳税人学堂开设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培训课程,并发布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编印《涉税信息月报专刊》,汇总列举各项优惠条款和政策解读,供纳税人随时查阅。开展现场培训并协助申报,并对12366座席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及时解决纳税人疑问。
三是强化行政指导。简化认定和备案流程,点对点送政策,面对面做辅导,强化税收优惠落实情况的监管,并逐月登记造册,准确掌握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情况,确保落实优惠不遗漏。
四是加强执法督察。认真履行税收执法督察职责,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征收“过头税”等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督察,强化权力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