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审计局关于浦口区20182020年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和绿化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
南京市浦口区审计局关于浦口区2018-2020年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和绿化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公告
浦审公告[20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浦口区审计局自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6月15日,对浦口区2018-2020年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和绿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涉及2018-2020年30条浦口区农村道路建设、105条农村道路绿化,总里程 268.08公里,涉及资金47337.81万元,其中区级及以上专项资金38075.99万元,街道配套资金9261.82万元。
2019年后,农村道路建设由区交通局牵头,各街道结合农村人居三年行动整治任务和美丽乡村、旅游公路打造项目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计划项目库。区交通局牵头统筹前期立项、统一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后交由各街道组织实施。
农村道路绿化由区农业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目标任务,负责树种规格把关、统筹绿化设计、实施考核奖补,项目实施主体为各街道及相关集团、农业园区。
(一)计划制定及完成情况
1.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区交通局根据区政府文件要求,牵头各街道,建立了计划项目库,并从计划项目库中选取30条农村道路作为浦口区2018-2020年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其中2018年5条、2019年9条、2020年16条,涉及5个街道,总里程52.39公里,目前全部完成。审计现场查勘了18条农村道路建设情况,道路里程共36.49公里,占2018-2020年建设总里程的69.65%。经现场查勘,道路现状与上报情况及竣(交)工报告基本相符。
2.农村道路绿化项目
2018-2020年计划绿化里程数为200.12公里,目前全部完成并通过市级部门组织的验收。根据区农业局提供的南京市2018-2020年度浦口区农村道路绿化市级核查验收报告,审计现场查勘农村绿化道路135.69公里,占总里程(200.12公里)的67.80%。根据现场查勘情况,除少数街道部分道路存在苗木较多死亡和改植外,其余街道、集团及农业园区完成的道路绿化项目与验收报告基本相符。
(二)农村道路、绿化建设情况
经审计调查,多数项目按规定办理了立项手续,进行了施工图审查。除个别项目外,应招标或政府采购的项目已履行了招标或政府采购程序。各实施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进行了竣(交)工验收。
(三)农村道路、绿化管理情况
经审计调查,各街道农村道路、绿化管养资金由上级财政补助和本级财政承担,管理机构人员定编定岗,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本次审计调查涉及的农村道路建设及绿化项目实现路政管理全覆盖。
(四)农村道路、绿化养护情况
经审计调查,各街道农村道路、绿化养护有专人负责,相应经费由街道财政支出。审计未发现由于养护不及时导致影响农村公路正常通行,妨碍镇村公交运营的问题。
(五)资金安排、拨付、使用情况
经审计调查,2018-2020年浦口区共安排农村道路建设资金32677.70万元,道路养护资金9476.36万元,道路绿化资金5183.75万元,三项合计47337.81万元。上述资金中,市级以上专项资金9369.92万元,区级配套资金28706.07万元,街道配套资金9261.82万元。
截止6月15日,区财政已拨付农村道路建设资金14609.67万元,农村道路养护资金6619.74万元,农村道路绿化资金1210.92万元,合计22440.33万元。
(六)“阳光惠民”监管系统使用管理情况
审计调查了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和绿化专项资金在“阳光惠民”监管系统中的填报情况,经审计调查,相关单位均有专人负责“阳光惠民”监管系统,系统密码不对外透露。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8-2020年浦口区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和绿化项目能够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进行,并按计划完成。多数项目建设程序符合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各实施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进行了竣(交)工验收。各实施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对农村道路、绿化管理养护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养护所需资金由财政承担,本次审计范围内的道路达到了路政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区财政局能够按照要求及时下拨市级及以上专项资金,并安排本级相应配套资金。各单位“阳光惠民”监管系统有专人负责,审计未发现随意泄露系统用户名、密码的情况。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
审计调查发现,截止2020年底,相关实施单位在农村道路建设、绿化项目中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情况,共涉及金额2412.31万元,其中农村道路建设项目2094.71万元,农路绿化项目317.61万元。截止2021年6月15日,相关实施单位已支付1950.03万元,目前尚有462.28万元未支付。
(二)农路绿化专项资金滞留区财政,未能及时下拨
审计调查发现,因区农业局未及时申请农路绿化项目专项资金,致使2078.92万元农村道路绿化专项资金滞留区财政账户未能及时下拨。
(三)街道农村道路养护资金未及时拨付
审计调查发现,截止2021年4月底,区交通局拨付给街道的2019-2020年公路养护资金219.33万元仍滞留在街道财政所账户,未能及时拨付社区。审计指出后,相关街道已于2021年6月5日将上述资金拨付至社区。
(四)农村道路绿化项目缺乏长期监督机制
相关街道对农路绿化项目监管不力,经现场查勘,2019年绿化工程宁彩线、石乌线部分路段树木有较多枯死,石石线、柳茆线(雍庄路)也存在部分树木枯死现象,上述项目虽仍处于施工单位养护责任期内,但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审计还发现个别街道农路绿化项目管养不当,经现场勘查,2018年农路绿化项目施桥中心路水杉多数死亡;龙南路广玉兰较多死亡;杨山头路部分路段现存广玉兰间距明显不一,为死后被拔除,上述项目已过施工单位养护责任期,相关街道相关部门未及时进行管养。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提升绿化资金使用效率。区财政局要督促区农业局和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进度申请、使用绿化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
(二)要加强农村道路绿化管养。区农业局应将道路绿化养护情况与区补助资金发放相挂钩,建立绿化管养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林荫道建设成效。
南京市浦口区审计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