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并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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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按照市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落实我区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区治超办已牵头各街道(园、区)摸排了全区范围内的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货运源头单位,并确定19家货运量较大、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货运源头单位为我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见***)。
特此公告。
***: 2021年度浦口区重点货源单位名单
浦口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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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8:36:3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