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4日至6日举行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12月23日,区政协召开九届26次常委会议,决定于2017年1月4日至6日举行政协十届一次全体会议。区政协主席史剑波,副主席甘成功、芮保祥、张祥淳,秘书长葛才良及全体政协常委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黄亦武,各街镇政协工委主任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提案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协商决定了十届政协委员名单及召开十届一次全体会议事宜;协商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史剑波指出,此次会议是本届政协最后一次常委会,目的是为召开区政协十届一次全体会议做好准备。他要求,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区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提升“四种能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区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谋划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协工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准建设“南京副城”献计出力。同时,深入开展会前调研,继续完善会务筹备,切实做好十届一次全体会议的各项工作,营造团结、民主、融洽的会议氛围。
(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