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洪蓝街道林场林工新村老化肥厂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根据《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溧水区洪蓝街道林场林工新村、老化肥厂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信息公布如下:
一、征收范围
项目征收范围:溧水区洪蓝街道七里甸路以南、宁宣高速以西、水闸路以北、胭脂河以东的老化肥厂和林工新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
二、征收规模
征收范围内住宅101户,建筑面积约9400平方米;自管公房单位1家,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工企单位3家,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
三、报名资格
符合南京市征收评估机构信用评价体系相关信用等级的评估机构。
四、报名时间
2021年9月3日至9月6日。
五、报名方式
评估机构请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市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报名(并附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和业绩说明)。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征收管理科102室(永阳街道三元新村淮源路)
邮编:211200
联系电话:025-56200793、187****5287
本报名信息在溧水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南京市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