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全区环卫作业定额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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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浦政办发〔2015〕56号
关于明确全区环卫作业定额经费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各平台、区财政局、城管局:
根据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现将全区城市化区域环卫作业定额标准明确如下:
全区的环卫保洁定额调整为主次干道10元/㎡/年,背街小巷7元/㎡/年,公厕10万元/座/年。
请各相关单位要抓好落实、确保尽快调整到位。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送: | 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部 |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印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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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14:18: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