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价格政策提醒函
各经营户: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依法维护口罩、消毒水、体温计、防护服、消炎药等医疗防护用品和肉、禽、蛋、奶等生活用品的市场价格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稳定我区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如下:
一、加强自律,守法经营。各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各经营单位对所经营的商品和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标价的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杜绝欺诈,诚信经营。各经营单位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自身经营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商品和服务价格。对相关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予以公开曝光。
特此提醒,真诚希望各相关经营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随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