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山街道2019年度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部门、各街属社会组织:
为更好地落实《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129号令)等相关规定,确保全街道境外电视传播规范有序,根据省市《关于开展2019年度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境外卫星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度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省市专项整治通知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对境外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规范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切实维护全街意识形态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东山街道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东山街道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文体中心。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守江
副组长:王纪荣
成 员:宣传办、旅游办、文体中心、物管办、东山派出所、岔路派出所、上坊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社区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软件)生产、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
(二)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软件)安装、使用环节的查处整治。
(三)辖区内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电视的查处。
(四)辖区内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及其它信息网络违规传送境外电视的查处。
四、时间要求
(一)3月31日前,街道成立工作小组,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召开任务部署会。
(二)4月1日至5月31日,各社区做好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工作,组织单位和个人自行拆除违规设施,将整治情况于5月底前报街道文体中心,上报本社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物管办要督促各小区物业主动配合社区做好相关工作。
(三)6月1日至6月30日,街道再宣传再发动,组织旅游办、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市场监督局东山分局等单位对辖区内生产企业、销售店铺和宾馆酒店进行执法检查。同时,组织人员检查验收社区违规设施整治情况。
(四)7月底前,区文旅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街道、各社区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查处重难点区域,收集相关台帐资料。
五、任务分工
整治工作由街道文体中心牵头,会同旅游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对辖区内生产、销售、安装、使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宾馆饭店及公共场所和单位违规接收境外电视、有线网络违规传送境外卫星电视等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清理、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各相关单位一定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做好方案通知、组织建设、宣传发动和检查照片等整治台账资料收集。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区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成员单位之间协作配合,及时互通工作信息,巩固和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扎实做好排查工作。重点抓好“三个有没有”(排查有没有到位、宣传有没有到位、整改有没有到位),了解安装使用人的实际情况,帮助解决电视收看问题,对拒不执行自查自纠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汇总登记报文体中心,由文体中心牵头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查处。
(三)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社区、宣传办等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横幅、致市民信、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多层面反复开展法制宣传,营造市民自觉抵制的舆论氛围。执法检查过程中,要主动***做好用户的思想工作,做到***检查一家、宣传一家,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影响力。同时,做好问题的协调解决,一是协调广电台解决线路延伸问题。二是推荐用户购置地面数字电视无线机顶盒,通过无线接收电视信号。
***: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