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建设局职能配置
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建设和交通相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建设和交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统筹全区城市建设的责任。牵头编制、综合协调、平衡协调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重点工程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
(二)会同区财政及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区城建资金年度收支计划、统筹平衡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配合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区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归口管理区级城建奋斗目标。负责市、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资金筹措工作,合理调度资金。
(三)承担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协调推进。组织指导专业部门开展城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储备。负责承接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范围内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管理、概决算审批工作,监督指导城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四)承担指导全区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城市建设工程报监和招投标活动。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事项审批、管理事项备案。
(五)承担全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监管工作,监督参建主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负责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组织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参与对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指导建筑节能管理、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成果的管理,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
(七)承担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区属道路、社会公共停车场(与交通设施配套)、公交场站建设等职责,承担并指导辖区内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和系统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及群团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九)按职责分工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